一、暫時進境貨物報關服務簡介
1.相關法律法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海關對暫時進境、暫時出境并且在規定的期限內復運出境、復運進境貨物的實施管理。海關監管方式簡稱“暫時進出貨物”,代碼“2600”。
2.適用暫時進出境貨物包括:
1)文化、體育交流活動中使用的表演、比賽用品;
2)進行新聞報道或者攝制電影、電視節目使用的儀器、設備及用品;
3)開展科研、教學、醫療活動使用的儀器、設備及用品;
4)上述第1-3項所列活動中使用的交通工具以及特種車輛
5)暫時進出的貨樣;
6)慈善活動使用的儀器、設備以及用品;
7)供安裝、調試、檢測設備時使用的儀器、工具;
8)盛裝貨物的容器;
9)旅游用自駕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10)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設備、儀器以及用品;
11)海關批準的其他暫時進出境貨物。
3.以下情況不適用暫時進出口的監管方式:
1)進出境展覽品,監管方式為“展覽品”(2700);
2)駐華商業結構不復運出口的進口陳列樣品,監管方式為“陳列樣品”(2939);
3)對外承包工程出口物資,監管方式為“對外承包出口”(3422);
4)進出境修理物品,監管方式為“修理物品”(1300);
5)租賃貿易進出口貨物,其監管方式為“租賃不滿一年”(1500)、“租賃貿易”(1523);
6)企業使用舊鋼瓶容器進口燃料、物料,按進口燃料、物料的監管方式申報;報關單“包裝種類”欄目填報“舊鋼瓶”;
7)從境外暫時進境的貨物轉入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的,不屬于復運出境;
8)用于裝載海關監管貨物的進出境集裝箱;
9)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外國駐華機構或者人員暫時進出境物品。
4.海關審批手續
根據海關管理規定,暫時進境貨物必須在申報前向主管地海關提交《暫時進出境貨物確認申請書》,海關對該申請實行三級審批,申請對有關貨物是否屬于暫時進出境貨物進行審核確認。審核通過后,簽發《暫時進出境貨物審核確認書》,在申報進口時,出示給進境口岸的海關。
5.暫時進出境貨物延期審批
暫時進出境貨物應當在進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持證人、收發貨人應當向主管地海關辦理延期手續,填寫《貨物暫時進/出境延期辦理單》。延期最多不超過3次,每次延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延長期屆滿應當復運出境、復運進境或者辦理進出口手續。
6.主動結案
暫時進出境貨物收發貨人在貨物復運出境、復運進境后,應當向主管地海關辦理結案手續。如果超期辦理結案手續,會受到海關的處罰。
二、目標客戶
1、有暫時進境貨物需求的組織機構
2、國際貨運代理公司
三、客戶的需求和痛點
1.暫時進境的貨物需要留購怎么辦?
那就在貨物進境的規定期限內向海關申請留購,而留購就相當于貨物正常的進口報關手續,如果您暫時進口的貨物屬于醫療器械,那么留購申報時則需要出具醫療器械注冊證和正常的進口報關文件。
2.貨物在海關的規定期限內不能完成展示或測試手續怎么辦?
這樣需要在規定期限的前一個月準備好貨物的暫時進口的延期文件,提供不能如期出口的情況說明,是展示未完成,還是檢測未完成,提供文件向海關審批,審批同意則可以繼續延期半年。
3.暫時進出境的貨物保證金是按照什么稅率征收的?
保證金等同于一般貿易進口所繳納的稅金,保證金計算方法舉例:
稅號:8543709990
描述:視頻傳輸設備(其他未列名的具有獨立功能的電氣設備及裝置)
關稅稅率:0%
增值稅稅率:13%
關與增計稅常數:0.13
監管條件:無
增值稅=CIF貨值*13%
這樣,保證金=增值稅
例:CIF價格貨值25000USD
保證金=25000*0.13=4250USD
4.海關使用稅是怎么計算的?
使用稅計算方法:
計征稅款的期限為60個月。不足一個月但超過15天的,按一個月計征;不超過15天的,免予計征。計征稅款的期限自貨物放行之日起計算。
按月征收稅款的計算公式為:
每月關稅稅額=關稅總額 X(1/60)
每月進口環節代征稅稅額=進口環節代征稅總額 X(1/60)
四、大順報關服務的優勢和特點
1.免費咨詢服務
除正常的暫時進出口的有紙報關手續外,還可為您免費提供單據審核工作,為您免費代向海關遞交有紙審批文件,后期貨物辦理完復運出境手續外,免費辦理提供退保證金和銷案事宜。
2.大順公司具有業務精湛的資深報關團隊
作為專業從事報關服務行業的企業,有著豐富的暫時進出口報關經驗,熟悉暫時進境報關的所有流程。公司斥資開發“大順報關業務管理系統”,量身定制對報關業務的全流程進行管理,可以在到期前兩個月主動提醒貴司暫進貨物的到期時間,盡快準備銷案/延期手續。
大順公司有曾通過報關員全國統考的資深報關員作為專家團隊坐鎮指導報關操作,發揮團隊精神,以團隊的實力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報關服務。專業服務,讓客戶更省心!
3.具有強烈的客戶服務意識和踏實的吃苦耐勞精神
為了滿足客戶的報關要求,大順的報關團隊可以7*24小時全天在線,為您的咨詢提供最高效的回答;不論正常工作日還是節假日,大順的報關團隊或在家或在公司通過互聯網為客戶操作緊急的貨物快速通關。
4.具有多種資質和硬件條件,能夠提供貨代物流一條龍服務
大順公司具有海外代理網絡、海關監管庫、自有車隊、普通貨物倉庫,可以提供從海外運輸進口、口岸操作、報關報檢、送貨上門全流程的物流服務。
五、暫時進境貨物報關服務流程
1.海關審批需要的文件
1)暫時進出境貨物確認申請書;
2)暫時進出境貨物清單;
3)備案信息表;
4)貨物暫時進出口說明(自愿征收使用稅)(展示、測試、其他);
5)商業用途說明;
6)暫時進出口(展示、測試、其他)協議;
7)暫時進出口(展示、測試、其他)日志;
8)貿易代理協議(雙抬頭);
9)發票、箱單、報關報檢委托書;
10)暫時進出境貨物審核確認書;
11)其他:文化部批文(藝術品)。
1-9項文件均為一式兩份,蓋正本公章,10項文件報關行準備。
?2.服務流程
1)前期服務流程
(1)客戶提供資料(一式兩份)
(2)審核單據
(3)整理向海關遞交審批文件
(4)海關同意審批
(5)到海關系統單一窗口上進行備案留底
(6)貨物到港申報
(7)繳納海關保證金
(8)到海關核銷保證金
(9)海關(查驗)放行
(10)提貨送貨
2)中期服務流程
暫時進出境貨物繳納的是保證金,保證金擔保期限為6個月,若六個月內不能完成展示或測試功能,應在保金到期日前一個月申請延期,若收貨人想把該批貨物留在中國,應向海關申請留購。所以中期可能出現的情況有兩種:延期或留購。
(1)暫時進出口貨物延期服務流程
需準備的單據如下:
暫時進出境貨物延期審核聯系單、貨物暫時進出境申請書、貨物暫時進出境申請批準決定書、情況說明、報關時的騎縫文件、報關委托書。
單據準備齊全,向海關申請延期,十五到二十個工作海關給予答復,如果海關同意延期,在暫時進出境申請批準決定書該蓋海關章(延期有效期為六個月),如果海關不同意延期、海關將不予受理。
(2)暫時進出口貨物留購服務流程
若企業留購,需準備的單據有:留購申請、報關時的騎縫文件。單據準備齊全向海關申請,海關七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如果同意,海關會在留購申請上簽署同意字樣和官員姓名。
3)后期服務流程
貨物在境內六個月內(展示、測試、其他)后,辦理完出口(留購)手續后,進入后期服務流程,包括:整理文件向海關辦理結案;海關受理征收使用稅金;客戶繳納稅金;結案;客戶提供收據退保(退支票)。
(1)暫時進出口貨物,出口或留購清關后,需向海關申請結案
需準備的單據如下:
報關時的騎縫文件、保證金正本、保證金復印件(若留購貨物還需提供稅單復印件)。
單據準備齊全后,向海關申請結案,結案完成后,海關退出保證金正本。
(2)暫時進出口貨物,結案完成后,向海關申請退保
報關員攜帶保證金正本、押寶企業的財務收據(蓋財務章)、企業提供的情況說明(企業的收款銀行信息)、去海關行政樓退保,官員同意后,海關出據與保金同等金額的支票或者電匯。
3.各主要環節操作所需時間
1)海關審批時間5-10個工作日;
2)貨物到港報關報檢時間:3-5個工作日;
3)辦理延期手續,須在保證金到期日前45日;
4)結案時間,保證金到期日之前5個工作日。
六、注意事項和友情提示
1.暫時進口境貨物對于貨物操作要求比較復雜,選擇暫時進出境形式申報的貨物需要提前向海關申請審批手續,海關同意后才可以繼續進行下一步手續。
2.操作過程中雙方要盡量配合,以節省不必要產生的費用。
3.暫時進出口貨物在境內的使用時間:自進口之日起6個月內。
4.辦理貨物的延期、退運需要在保證金到期日前1個半月辦理。
5.暫時進口境貨物對于時間要求比較高,若在海關規定時間內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海關則按照行政處罰辦理。
七、大順公司的業務對接聯系人
聯系人:程海洋? ? ??
垂詢熱線:010-80480238
手機(微信同號): 1316423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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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附件
- 1) 押保暫時進出境貨物確認申請書(模板)
- 2) 押保貨物暫時進出境申請書(模板)
- 3) 押保貨物暫時進出境貨物清單(模板)
- 4) 押保備案信息表(模板)
- 5) 調單提貨介紹信(模板)
- 6) 報關委托書(模板)
- 無
-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
-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
-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
-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
- 5)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第245號令)
- 6) 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16號(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實施有關事項的公告)
- 7)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 8) 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
- 9)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36號(關于對美加征關稅商品市場化采購排除通關事項的公告)
- 10)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8號(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的公告)
- 11)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3號(關于暫時進出境貨物監管有關事宜的公告)
-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 13)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
- 14)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20版